在我国传统婚俗中,女人嫁人后要住在丈夫家,只有逢年过节或特殊情况的时候才回娘家。但是,有些少数民族的风俗却是女人婚后“不落夫家”。
“不落夫家”是指:已出嫁的女子,除节日喜庆丈夫专程接以外,婚后生育以前不能在夫家住。女子要在娘家直至有了身孕才去夫家。在娘家的时间,多是写、唱“女书”和做“女红”。
“不落夫家”的风俗表现
新娘婚后数日,即返娘家长住,短则一二年,长则七八年至二十年以上,待怀孕时才移住夫家。在长住娘家期间,已婚女子与婚前一样,仍然为娘家家庭成员,与父兄一起参加劳动,并享有姑娘的权力,自由与男子交往乃至发生性关系,生儿育女。
只有在年节与农忙期间才到夫家小住。夫妻双方皆有性生活自由,彼此不加干涉,都是群婚生活中的一员,于自己的配偶则往往敬而远之。一般女子至怀孕或生育后,年龄已大,丧失了爱情生活的优势,才真正定居夫家。
